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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1-10-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一、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做到人员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实现人员进出通畅。
要实行真核查、真评议、真公示。评议和公示是当前和今后扎实抓好低保工作的两个最重要的抓手。
各镇区一定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要召开由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申请评议;一定要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进行申请和享受人员名单的公示,公布村、镇、县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低保对象,及时组织专人,登门入户调查核实,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将低保的负面效应降低和预防。
二、加强对村级组织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加强基层低保规范化管理。
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区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调查、审核和动态管理的责任。对于委托给村级组织代为申请和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要加强农村基层低保规范化管理。
外界如今加强了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是县纪检部门今年对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二是一些新闻媒体一直在基层寻找反面报料,寻找突破口,伺机进行炒作。三是今年全国检察系统开展反渎职罪专项行动。其中之一就是要查处涉及农村低保等惠民资金的渎职行为。作为我们要认真对待和思考一下这三个问题。我们都不希望大家因为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到位而在上述这三个问题上 “出洋相”,被查处。
从近年来发生的几起事件看,无论是过去的羊寨镇果林村事件、三灶村组干部截留低保金事件,还是东沟镇计桥村村组干部借办低保之机强行搭车收费事件,都反映出一个共同点,即当前城乡低保的薄弱环节主要在村居这一级。主要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以及优亲厚友现象。符合条件的不办,不符合条件的乱办。甚至于有的村组干部有挤占、克扣、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民政专项资金等严重问题。
日前,我局在组织的全县低保核查中,发现东沟镇丁横村经管员朱兆秀违规将8名低保户存折代为保管,违反了低保卡直接发放到户的有关规定;朱兆秀在经办过程中,没有及时将取出的低保款在第一时间送给低保对象户,最长的将近半年时间,存在侵占嫌疑;朱兆秀将上述部分对象户的银行存折的低保金取出后,用于缴纳这些对象户的两上交、农村养老保险等,违反了财经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该给对象户的低保金应给对象户,该对象户上缴的有关经费,应由对象户自行上缴,不能从低保金中直接扣除。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我们已经建议东沟镇人民政府对丁横村经管员朱兆秀予以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通报。
我们已将一名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的村主任移送纪检部门进行处理,以儆效尤。
只要我们尽心尽职做事,恪尽职守办事,做到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贪的不贪,不该办的不办,就一定会好人一生平安。
三、严肃低保工作纪律。
1、严禁违反规定,违反审批程序,让明显不符合的人吃低保;
2、严禁借办低保之机,吃、拿、卡。正常业务拖延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严禁对群众态度冷漠,衙门作风,群众意识淡薄。
4、严禁在办理低保受理过程中搭车收费,借机搭车收取计划生育罚款、一事一议款、往来账目等。
5、严禁违规扣留低保户存折,代扣代缴有关费用。
6、严禁挤占、克扣、挪用、截留、虚报、冒领低保金。
四、要做好低保的常态化宣传和教育工作。
对新申请对象在办理之初时就要注明申请时限,如申请享受一年、两年或三年。享受完申请时限后自动停保,如还符合低保条件的再重新进行申请。
要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长期化、经常化、多样化,要切实消除低保是定期补助、是一辈子的享受、只能进不能出的错误认识。
五、高度重视低保信访维稳工作。
对于群众的来人来电来访来访、投诉举报,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及时沟通、及时协调。组织专人,到实地进行实查实访,并及时反馈答复给监督举报人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做到“守土有责”, 不给上级添乱,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系统内,处置在萌芽状态。严禁“打太极”、“踢足球”。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处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争取实现无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集体上访。
(局监督举报电话:13770163822,低保办电话:8722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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